國家七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為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積極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提出具體舉措。
《指導意見》提出,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
《指導意見》共八部分、24條,從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強化以信息披露為基礎的約束機制、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加強政策協調和制度保障、強化氣候變化相關審慎管理和風險防范、加強國際合作以及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多項細化要求。
在促進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發展方面,《指導意見》明確,要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豐富與碳排放權掛鉤的金融產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擴大適合我國碳市場發展的交易主體范圍。加大綠色信貸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綠色金融標準或轉型金融標準,加大對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的信貸支持力度,優化綠色信貸流程、產品和服務。探索采取市場化方式為境內主體境外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降低海外金融活動風險。加強供應鏈金融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綠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
在加強政策協調和制度保障方面,《指導意見》明確,支持高排放行業和高排放項目綠色低碳轉型。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清潔運輸、清潔取暖和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支持清潔能源的研發、投資、推廣運用,繼續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鼓勵金融資源向環保績效等級高的企業傾斜。支持發行轉型債券,滿足規模以上能源生產消費企業改造升級等低碳轉型需求。推進高排放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和數字化、智能化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