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綠色礦山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新國土資發〔2018〕94號)、《關于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新自然資辦函〔2022〕49號)要求,在企業自評、第三方評估、地(州、市)自然資源局推薦基礎上,經材料審核和實地抽查,沙灣市寶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沙灣縣達孜梁寶英煤礦符合綠色礦山標準,擬納入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現予補充公示,公示時間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礦產資源保護監督處提出,并寫明個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事實依據、聯系方式等。
聯系人:夏天 0991-2616991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