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民政部關于印發<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國標委聯〔2019〕1號)和《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財政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綠色礦山建設的通知》(自然資規〔2024〕1號)要求,為進一步完善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做好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支撐綠色礦山建設,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現將《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團體標準管理辦法(2024修訂)》予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聯系人:呂珊珊 15712878741
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
2024年6月26日
附件:中關村綠色礦山產業聯盟團體標準管理辦法 (2024修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