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自然資源部召開生態保護修復專題新聞發布會,就《關于學習運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廈門實踐”經驗 深入推進新時期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等回答記者提問,并解讀《關于嚴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線 進一步完善礦山生態修復激勵措施的通知》(下稱《通知》)。
廈門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實踐地。自然資源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林草局等一道總結提煉“廈門實踐”經驗,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決定部署,于日前聯合印發上述《意見》。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負責人表示,《意見》是今后一個時期生態保護修復的頂層設計,著眼于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生態保護修復的總體制度性安排和工作布局,學習運用“廈門實踐”經驗,分別從規劃引領、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科學治理、規范治理、久久為功等方面明確有關政策、舉措、要求,共7個部分20條。其中,強調堅持源頭治理,強化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生態保護修復。要求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中,切實落實生產建設單位生態修復責任義務,將生態保護修復從末端延伸到源頭,強化全鏈條、全流程、各環節的監管。用地方面,強調“誰損毀、誰復墾”,推動“邊建設、邊復墾”,強化建設項目生態修復要求;用礦方面,強調“誰破壞、誰治理”,推動“邊開采、邊修復”,強化源頭保護,加強對生態修復有關鍵影響的重要環節的約束和管理;用海用島方面,強調嚴格控制新增圍填海和新增用島,提出建立大陸自然岸線占用與修復平衡制度,鼓勵先修后占。同時,強調堅持系統治理,全方位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在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區,統籌礦內礦外、地下地上、生產生態等,協同推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加快有條件地區實現礦山生態修復存量任務“清零”。強調堅持科學治理,提升生態保護修復基礎支撐能力。提出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狀況監測評價預警,開展采礦損毀土地狀況調查,掌握摸清自然生態家底。
針對現場記者提出的“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統籌推進生態保護修復”有哪些具體要求的問題,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加強建設項目土地復墾全鏈條管理。加強建設項目用地全程監管,確保“誰損毀、誰復墾”。加強預防控制,優化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流程和施工時序,減少土地損毀和生態破壞。二是加強生產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全流程監管。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管控,將生態保護修復要求體現在礦業權出讓合同簽訂、采礦權登記、開采過程管理、閉坑管理等各環節,壓實礦山企業主體責任,確保“誰破壞、誰治理”。優化礦山開采方式和開采設計。完善礦區生態修復方案編報審查制度,推動生態修復方案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開采設計等緊密銜接、統籌實施、嚴格落實。加強對礦山企業生態保護修復義務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三是加強項目用海用島各環節生態保護修復。
為推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綜合治理,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司相關負責人稱,除了修復生態,還特別強調多目標同步實現,統籌兼顧礦內礦外、地上地下、生產生態等狀況,協同推進礦區生態修復、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采礦廢棄地盤活利用、矸石及尾礦等生態化利用、后期產業植入等,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和產業轉型升級,恢復區域生態系統功能。
發布會還就《通知》有關情況作了介紹:在嚴守政策底線堵漏洞方面,充分銜接現有政策規定,進一步優化、細化了有關要求;在完善激勵政策促進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進一步加大政策供給,推動礦山生態修復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協同彰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