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74)、《關于加強礦業權評估行業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要求,在新疆自然資源廳礦業權管理處的統一安排下,在礦業權評估機構及礦業權人和評估專家的大力支持下,在新疆礦業聯合會的精心組織下,后續工作有序進行。對此前論證會和復核會的5份評估報告復核通過,并在“新疆礦業聯合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8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下載“公示公眾意見表”,在公示期內提出書面意見并送達新疆礦業聯合會。公示期內如無異議,將按程序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網站”上發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