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強對礦產開發利用方案審查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縣礦區八號井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通過審查,現將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19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6日(7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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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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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拜城縣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礦區八號井田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專家意見的認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