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加強對礦產開發利用方案審查的通知》等有關規定,2020年12月30日,新疆礦業聯合會組織相關專家對《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鑫石工貿有限公司新疆察布查爾縣切金溝石灰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通過審查,并于2021年2月22日公示(無異議)。
現依據伊犁州直“加強非煤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意見”(伊州政辦發[2015]29號)文的要求,石灰巖礦山建設最小生產規模為50萬噸/年,要求將礦山建設規模由開發利用方案設計的45萬噸/年提升至50萬噸/年,編制單位據此對《方案》進行了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方案》經新疆礦業聯合會組織專家復核后,認為可以通過,并對“《方案》專家意見的認定”做了相應的修改。現將修改后的“《方案》專家意見的認定”及相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時間2021年8月12至2021年8月20日(7個工作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提出。
聯系人:齊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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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2日
附件:
《新疆察布查爾縣切金溝石灰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專家意見的認定.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