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經批準,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哈密市自然資源局委托,組織以公開拍賣方式出讓新疆哈密市雅滿蘇南石英巖礦普查探礦權。
一、出讓人及交易機構
(一)出讓人
名稱:哈密市自然資源局
地址:哈密市伊州區天山西路6號
(二)礦業權交易機構
名稱: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場所:新疆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市區)阜新街1號2號樓3層301室
(三)拍賣人
名稱: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場所: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西北路458號新疆科學大廈第一幢4層2號
二、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探礦權名稱:新疆哈密市雅滿蘇南石英巖礦普查
1.地理位置:位于哈密市伊州區雅滿蘇鎮東南90公里處,行政區劃屬哈密市伊州區管轄,中心點地理坐標(CGCS2000坐標系):東經93°34′45″,北緯41°14′32″。
2.礦區范圍:
礦區拐點坐標(CGCS2000坐標系)
經度 緯度
(1)93.3616,41.1230;
(2)93.3616,41.1309;
(3)93.3746,41.1309;
(4)93.3746,41.1230。
3.礦區面積:2.5187平方千米
4.出讓起始價:19萬元
5.出讓年限:5年
6.競買保證金(或保函):500萬元
7.增價幅度人民幣:2萬元
8.出讓收益繳納方式:探礦權競得人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相關文件要求,按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競爭確定的成交價;在礦山開采時,按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年度礦產品銷售收入×相應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出讓收益率3.1%。
注:最終成交的探礦權范圍拐點坐標、面積以與出讓人簽訂的《探礦權出讓合同》中確定的數據為準。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六)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礦種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相關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出讓方式及拍賣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公開拍賣
(二)公告時間: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1日
(三)拍賣會時間:2024年5月22日16:00(北京時間,下同)
(四)拍賣會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申請報名的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3日10:00至2024年5月21日19:00止。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報名地點:烏魯木齊市阜新街1號2號樓3樓。
(三)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競買登記表(原件加蓋公章)。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
4.探礦權競買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
5.無不良行為記錄和競買人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辦理(加蓋公章)。
6.保函原件(復印件)。
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期限內持以上資料一式三份,辦理競買申請手續。
(四)資格確認
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經拍賣人審核,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出具《報名資格審核通知書》,意向競買人可簽訂和獲取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資格審核通知書》規定方式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憑《競買資格確認書》取得競買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
2.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按規定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在繳納完成出讓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保證金(或保函)無息退還競得人。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或保函)在拍賣結束且手續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1.本次探礦權拍賣采用公開競價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具體競價規則詳見出讓文件。
2.拍賣成交后的競得人,應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
參照自治區發改委《關于規范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新發改服價〔2020〕578號)規定,在《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清礦業權拍賣傭金等相關費用。
3.結果公示:拍賣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七、風險提示
1.礦產資源勘查具有較大投資風險性,此次出讓的勘查區范圍,地質勘查工作較低,未求得資源量,按照基準價因素調整法評估出讓收益,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
2.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3.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等相應處理。
4.競得人在進行勘探取樣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取水、水土保持和林草地征占用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探取樣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實施,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5.在開展地質勘查和探礦權轉為采礦權登記時,需按照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規定與礦業權相鄰的礦山開采范圍之間預留安全距離及隔離帶。
6.本次探礦權出讓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探礦權區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探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八、對拍賣探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拍賣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拍賣人予以澄清。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九、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當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約)定繳納拍賣服務費的;
2.在拍賣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項
(一)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規(約)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按照《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探礦權出讓收益后,受讓人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探礦權登記。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公告,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本次探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拍賣人負責解釋和通知。
(四)本次探礦權拍賣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http://www.mnr.gov.cn/;
2.哈密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hami.gov.cn/;
3.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991-4846293
金正勇 19945871993
監督電話: 0902-2360440
哈密市自然資源局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