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介紹
“喀什大巴扎(10-1項目)”總建筑面積96761.34㎡。其中:地下停車庫建筑面積(含部分人防)35352.86㎡,機動車停車位747個;地上建筑面積61438.48㎡,1棟6層酒店6114.96㎡、1棟4層商業綜合樓55293.52㎡(以上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
二、標的租賃物基本情況
(一)標的租賃物:喀什大巴扎(10-1項目)未售部分資產整體租賃;
(二)標的租賃物坐落:喀什市中西亞市場路北側、濱河路東側;
(三)標的租賃物范圍:對喀什大巴扎(10-1項目)地上建筑物未售部分進行整體租賃,其中:
1、一棟4層商業綜合樓未售部分(地上約 40254.33 ㎡,下沉式商業約1214.59㎡);
2、一棟6層酒店未售部分(約5671.28 ㎡);
標的租賃物總建筑面積共計約47140㎡(含下沉式商業約1214.59㎡)。特別說明:本次競價租賃范圍不含地下停車庫部分,地下停車庫作為配套,后續雙方另行協商租賃事宜。
(四)標的租賃物租賃期限、履約保證金、起拍價
1、租賃期限:10年;
2、首年度租金起拍價(人民幣):4200萬元/年;
3、租金增幅比例:每4年增幅5%;
4、履約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
5、免租期限:6個月;
(五)標的租賃物結構、狀態
1、標的租賃物結構:框剪結構;
2、標的租賃物狀態:已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本次拍賣標的租賃物按現狀出租,以意向競租人現場實地踏勘為準,相關情況意向競租人也可向出租方進行咨詢。
(六)標的租賃物用途
1、酒店用途為:酒店住宿
2、商業綜合樓用途為:商場
三、租賃條件
(一)意向競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現場踏勘標的租賃物,就標的租賃物相關情況可向出租方進行咨詢。完成報名的意向競租人全部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租賃物,對標的租賃物的租賃范圍、租賃面積等相關信息充分知曉并認可相關租賃條件。
(二)本次標的租賃物出租按“總價”公開競租,標的出租所列示的標的租賃物面積最終以實際測量面積為準,若實際測量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面積不符的,出租方不調整成交價。
(三)合同租賃期限內,標的租賃物必須由競得承租人整體經營管理,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競得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進行整體轉租。
(四)合同租賃期限內,競得承租人根據業態布局可對未售部分進行自營或局部分租,同時需對整棟商業綜合樓及酒店進行統一運營管理(包含已售部分及出租部分的運營管理、物業管理等)。
(五)合同租賃期限內,競得承租人對未售部分進行分租招商時,只能預收實際經營戶一年租金,未經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書面同意,不能擅自預收實際經營戶一年以上的租金【承租方(競得人)就持續繳納租金履約能力向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提供其股東擔保并經出租方認可的情形除外】。
(六)合同租賃期限內,競得承租人對標的租賃物進行二次裝修、裝潢時,二次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二次裝修過程中若給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造成損失的應由競得承租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法律責任、賠償責任。標的租賃物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資產的維修維護費用全部由競得承租人自行承擔。
(七)競得承租人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并同時繳納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競得承租人需在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預付首年度租金(最終以成交價為準),以后年度提前1個月預付下一年度租金。
(八)競得承租人不得將標的租賃物整體或局部以“出售”的方式與意向方簽訂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
(九)競得承租人不得將標的租賃物的經營收益用作銀行質押等。
(十)其他未盡事宜以出租方(喀什城投集團)和競得承租人實際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為準。
四、交易方式及競價期限
(一)交易時間
1、公告及報名申請時間(網上登記申請及保證金繳納須在此期間完成):2024年7月30日10:00時始至2024年8月20日17:00時止;
2、展示時間: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9日(北京時間10:00至18:00)接受咨詢、報名、踏勘。
3、拍賣開始時間:2024年8月20日17:00開始
(二)交易方式、競租保證金、增價幅度
1、交易方式:公開競租拍賣(線下競租拍賣);
2、競租保證金(人民幣):1000萬元;
3、增價幅度(人民幣):10萬元;
五、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本次公開競租拍賣以“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竟得人,最終競得人以結果公示為準(注:最高應價是指不低于起拍價的最高應價)。
六、意向競租人資格要求
(一)意向競租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財務狀況,在工商、稅務、銀行、檢察等部門沒有不良信譽記錄,遵紀守法;
(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及競價。
七、競租人申請參與方式
(一)參與方式
1、本次報名采用線上+線下報名;
2、競租人申請需根據公告要求,提交相關報名資料至拍賣人處,線上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1505805463@qq.com,線下提交紙質版資料至拍賣人(喀什市濱河南路匯成小區高層4號樓1單元405)。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自然人
1.身份證復印件;
2.《承諾書》(制式);
3.《競租申請書》(制式);
4.《授權委托書》(制式);
5.保證金到賬憑據(銀行電子回執單);
6.未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在報名截止日案件未執行終結的。
法人單位(機構)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承諾書》(制式);
4.《競租申請書》(制式);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制式);
6.《授權委托書》(制式);
7.保證金到賬憑據(銀行電子回執單);
8.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復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蓋公章或簽字(手?。?;
2.無授權委托人的無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3.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競租人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4.競租人的報名申請資料由拍賣人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競租資格后,出具《競租資格確認書》。
(二)拍賣地點:喀什飯店(喀什市-金龍夢想花苑197號)
八、競租保證金及處置方式
(一)競租人請于北京時間2024年8月20日17:00前繳納競租保證金。
(二)保證金只退還至競租申請人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競租申請人名稱不一致造成的競租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納入聯合懲戒名單。
1.競租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競租申請人之間相互串通的;
3.競租申請人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競租申請人參與拍賣活動的;
4.競得人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競得人未按拍賣文件約定按時簽定《資產租賃合同》并繳納履約保證金和成交價款的。
(四)競得人逾期未支付相關價款,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時,原競得人不得參加,且交納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交易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差價。原競得人交納的競租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費用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償的權利。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競租申請人須確保繳納的競租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報名成功,拍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其他競租申請人的競租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途徑返還(不計利息)。
九、拍賣競價程序
保證金狀態為“有效繳納”,由拍賣人出具“競租資格確認書”的競租人,根據拍賣人的《會議通知》持《競租資格確認書》《授權委托書》《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進場參加拍賣會。
(一)凡參加拍賣競價的競租人必須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并對自己在拍賣活動中的行為負責。
(二)本次拍賣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價高者得”的競租原則。
(三)報名程序
意向競租人如確定參加競租活動,須在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報名,提交申請資料,須按拍賣公告及相關拍賣文件要求按時繳納標的競租保證金到指定賬戶后,確定競租資格,獲取《競租資格確認書》。
(四)拍賣會拍賣期限屆滿,2024年8月20日17:00時開始召開拍賣會(變更拍賣會時間的以變更公告為準),所有合格競租人須持《競租資格確認書》準時參加拍賣現場會。拍賣會由國家注冊拍賣師依法主持。
(五)競價規則
拍賣會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1)主持人點算競租人,工作人員組織合格競租人登記領取競價號牌;
(2)主持人介紹標的租賃物概況:位置、面積、租賃期限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3)主持人宣布起拍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
(4)主持人報出起拍價;
(5)競租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
(6)主持人確認該應價或者報價后繼續競價;
(7)主持人連續三次宣布同一應價或者報價而沒有再應價或者報價的,主持人以落槌方式宣布拍賣成交;
(8)主持人宣布最高應價或者報價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拍賣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七)拍賣主持人在拍賣中可以根據競租人競價情況調整拍賣增價幅度。
十、異議方式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拍賣人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喀什市濱河南路匯成小區高層4號樓1單元405,聯系電話:15569577598、15686267005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標的租賃物名稱、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標的租賃物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十一、發布平臺
1.公拍網(https://www.gpai.net/sf/)
2.新疆礦業網(http://www.xjgyky.com/)
十二、其它說明
1、競租申請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拍賣人處喀什市濱河南路匯成小區高層4號樓1單元405查閱出租方提供的相關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資料,不構成拍賣人對標的租賃物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拍賣公告的競租申請人,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拍賣人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拍賣人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公拍網:https://www.gpai.net/sf/;新疆礦業網:http://www.xjgyky.com/)該公告內容為拍賣公告的組成部分,對競租申請人具有約束力。競租申請人應主動上網查詢。拍賣人不承擔競租申請人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拍賣人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5、本標的租賃物競租申請人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標的租賃物的拍賣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6、本公告為標的租賃物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7、拍賣傭金支付:由競得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競買協議》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
十三、聯系方式
出租方名稱:喀什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喀什城投集團);
現場踏勘聯系人:錢煥新(聯系電話:17799771013);熱合曼(聯系電話:18699885969);
現場踏勘地點: 標的租賃物現場(喀什市中西亞市場路北側、濱河路東側);
拍賣人名稱: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聯系人:茹柯耶(聯系電話:15686267005);任安瓊(聯系電話:15569577598) ;
地址:喀什市濱河南路匯成小區高層4號樓1單元405;
出租方:喀什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喀什城投集團)
拍賣人: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新疆公信拍賣有限公司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1.承諾書(自然人)
2.承諾書(企事業單位)
3.競租申請書(企事業單位)
4.競租申請書(自然人)
5.授權委托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