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25年,高原天藍地綠山青水凈的自然美景進一步鞏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生態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到2035年,青藏高原高寒生態系統得到全面保護和有效修復,生態系統固碳功能顯著提升,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全面優化,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基本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家園全面建成。
《規劃》將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統籌布局為三江源生態保護和修復、祁連山生態保護和修復、若爾蓋草原濕地-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保護和修復、阿爾金草原荒漠生態保護和修復、藏西北羌塘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藏東南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西藏“兩江四河”造林綠化與綜合整治、青藏高原礦山生態修復等8項重點工程,共29個重點項目,全面構建青藏高原生態屏障區空間保護格局。
《規劃》稱,青藏高原是我國最重要的礦產資源戰略儲備和開發基地之一,生態環境極為脆弱。由于歷史原因,在部分重點生態功能區、重要自然保護地內仍存在眾多遺留礦山,對脆弱的生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青藏高原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區涉及西藏自治區、甘肅省、青海省等3個省(區),共16個縣(區)。
青藏高原礦山生態修復工程以恢復礦區植被和動植物棲息地、防止土地沙化和消除地質災害為目標,布局隴中祁連山-龍首山礦山生態修復、藏南唐古拉山礦山生態修復、青海中部礦山生態修復3個重點項目,通過人工輔助和生態重塑措施,加強露天采場綜合治理、實施覆土復墾,恢復礦區植被,提升礦山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規劃》按照近期、中遠期兩個階段安排實施。在近期重點項目安排上,主要考慮三方面因素:一是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優先安排對重大戰略具有直接支撐作用的項目;二是促進青藏高原各重點生態功能區同向發力、協同治理,基本同步推進各項重大工程;三是綜合考慮各區域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前期工作基礎,對工程推進機制較為完備、前期工作基礎較為扎實的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其中,近期(2021-2025年)擬重點推進7項工程的13個重點項目,中遠期(2026-2035年)擬重點推進6項重點工程的19個重點項目。此外,在規劃期內持續加強生態保護補償,統籌落實禁牧補助、草畜平衡補助、公益林管護、沙化土地封禁等生態保護補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