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豫不虞,為國常道。4月15日,我們將迎來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說起國家安全,就不得不提到資源安全,而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又是資源安全的重中之重。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十四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實施國家安全戰略”,并強調要“保障能源和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對能源資源安全敲響警鐘,明確要增強國內資源生產保障能力,加快油氣、礦產等資源勘探開發。習近平總書記在2021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強調,要明確重要能源資源國內生產自給的戰略底線。
近期,渝湘黔交界處“錳三角”為治理錳污染關停企業的做法,引起了礦業界和輿論的關注。我國雖然是全球最大的電解錳生產國、消費國和出口國,但由于產能過剩、惡性競爭,行業整體利潤微薄。與此同時,因長期粗放發展、濫采亂挖,帶來了山體破壞、水土污染等生態危害。去年以來,當地為治污“還舊賬”加快產業轉型,關閉了大部分涉礦企業,也倒逼政府和企業深入思考如何處理好綠水青山與礦業轉型的問題。
“錳三角”資源市場變化是我國礦業經濟發展的一個縮影。其今天的遭遇,幾乎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內礦業企業的路徑模板。筆者認為,保障我國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需要重新校正資源開發觀并厚養戰略眼光。
首先,要樹立系統資源安全戰略觀。戰略性礦產資源之所以被冠以“戰略性”,是因其關乎國家經濟安全、國防安全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須臾不可“掉鏈”。在國內部分戰略礦產對外依存度超過50%的嚴峻形勢下,錳、鉬、錫、稀土等少數具有優勢的資源,既是我們參與國際礦業合作的資本,更是我們博弈“礦業寡頭”的王牌。各級政府和企業要強化“全國一盤棋”思維,服從戰略性資源開發調控,不搞“各自為戰”和“一哄而上”。在強調資源安全保障重要性的同時,也要保障資源生產的過程安全環保可控。要加快高耗能、高污染產能整改。比如,針對錳行業污染主要是電解錳生產中的滲漏性風險,在選冶生產過程通過修建防滲設施、攔渣壩等將污染源“圈住”“鎖牢”;之后可通過建設滲濾液收集處理系統,達到無害化排放甚至“零殘渣”排放。
其次,要完善資源開發產業鏈、價值鏈。造成以往稀有戰略性礦產資源被賤賣,除了野蠻生產外,大多是由于以銷售原礦或初級礦產品為主,產業化規模小,精細化加工程度低。在調控資源開發強度和時序的同時,更要推動完善產業鏈、延伸價值鏈,引導企業在資源利用中開辟新路徑。比如,據報道,“錳三角”企業執行停產升級計劃以來,電解錳產能壓減了,每噸價格從兩年前的1萬元漲至最高4萬元,企業效益明顯好轉。同樣面臨限產調節的大環境,銅仁市一企業跳出只賣電解錳的做法,通過發展高附加值的錳系儲能新材料,短短幾年實現了在創業板上市。相關經驗值得總結、推廣。
最后,要保持資源利用的戰略定力。礦產資源的不可再生性、稀缺性,決定了新時期的關鍵礦產資源開發要“謀定而動”,抑制資源利用上的“任性”和沖動,更不能“竭澤而漁”,以免重蹈“礦衰城竭”的覆轍。一些資源枯竭地區粗放發展的經歷證明,以往野蠻式開發賺錢有多爽快,以后治理污染還舊賬就會有多痛苦。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同時,對一些資源利用中的“卡脖子”問題,要有針對性地突破。譬如,“錳渣循環利用”采取“揭榜掛帥”科技攻關機制,聚集行業優質資源實現關鍵技術突破,加快建設綠色礦山,加大政策扶持,推進尾礦資源利用產業化等。
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礦產資源安全保障面臨的挑戰更多、更具不確定性。完整、準確、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對資源行業更具緊迫性、現實性。我們有必要也有能力,在保障戰略性礦產資源安全上思考得更深一些,行動更堅決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