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實現礦山安全開采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必須從源頭抓起,盡快建立礦產品開采全成本體系,以實現礦山開采從安全高效率向安全高效益的根本性轉變。”中國工程院院士武強近日表示。
據了解,多年來,我國礦山開采成本一直沿用的是不完全成本,沒有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及后期的修復治理費用統計在內。以煤炭行業為例,沿用多年至今的噸煤成本主要包括材料動力費、職工薪酬、折舊與攤銷、安全生產費、維簡費、塌陷補償費等,對煤礦開采中的生態環境保護及后期的修復治理費用沒有完全計算在內,造成許多歷史遺留問題。
武強認為,礦山企業應該由過去的安全高效率開采轉變為安全高效益開采,不僅在安全無事故下多出礦、出好礦,還要在采完礦后不嚴重擾動或損害生態環境。特別是在“雙碳”目標下,礦山開采要減少碳排放,實現清潔化開采。
武強說,實施礦山生態修復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基本要求。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形勢下,必須從源頭抓起,把礦產品成本按照全生命周期來計算,構建礦產品全成本體系,噸礦成本不僅要考慮人員費、機械設備費、材料動力費、折舊費、安全生產費和塌陷補償費等,同時也應把擾動破壞礦山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費用疊加到噸礦成本中。
“作為礦山企業,如果采取充填式等保護生態環境的開采方式,盡管在充填過程中投了一些資金,但花小錢賺大錢,后期的生態環境破壞修復治理費用會大幅降低,礦產品的綜合成本也必然降低。”武強最后表示,礦產品全成本體系建立起來后,地方政府要求礦山企業采取充填式開采、盡量避免生態環境破壞、建設綠色礦山、發展綠色礦業的被動式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就會變成礦山企業積極采取新工藝新技術、盡量減少對生態環境擾動的主動式生態修復治理。這種安全高效益的開采模式,與我國可持續高質量發展要求相一致。
